日前,有记者在新华网上发表的《最高检: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称在2016年,检察机关将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职务犯罪的指控力度、办案程序、规范机制以及追逃追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据了解,检察机关还将积极参与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在侦查取证、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配合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开展工作,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推进重点案件取得新突破。(2月11日新华网)

  查办职务犯罪将加大力度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和热议,一时间“查办职务犯罪将加大力度”成了网络上热议的一句新名词。在广大网民中,有叫好称赞的,也有抱有质疑的,还有持观望的。面对网民的质疑和观望,我们表示理解。毕竟,司法公平是重要使命,高检定不辱使命;最高检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部署,依法惩治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查办职务犯罪将加大力度”之所以受到广泛的关注,原因就在于最高检要求,要认真分析贪污、受贿罪起刑点和量刑标准变化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改进职务犯罪公诉工作;健全重要证据复核机制,进一步规范指定异地管辖、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交案和退回补充侦查等工作,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规范化水平。

  其实,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和行贿犯罪,依法规范高效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办案程序,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保证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