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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暴力犯罪的定义是指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在我国属于暴力犯罪的犯罪行为有:强迫交易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抢劫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强迫卖血罪等等。这类是直接规定“暴力”为犯罪要件。还有一类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暴力为要件,法律用语也并不意味着该类犯罪只能以暴力行为实施,但实践中该类犯罪也伴随着以暴力行为,我们也认为该类犯罪就是暴力犯罪。如爆炸罪、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最后,还有虽然不具有上述暴力型犯罪的特点,但是法律也认为以暴力实施犯罪的,按照刑法所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或者规定以相应犯罪论处。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犯各种走私罪而武装掩护走私、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之第5项之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第2款和第3款之罪等。因为法律对该类犯罪在认定上还不统一,因此目前尚无统一认识如何界定暴力犯罪的内涵和外延。 |